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贷款买房“四注意”不能忽略 提供本人住址要准确

今日要闻 | 来源:中国网 2016-05-27 15:49:06 我要评论
[导读]在工资收入增幅赶不上房价涨幅的当下,选择“按揭买房”已成为诸多刚需购房者购房的主要方式。

在工资收入增幅赶不上房价涨幅的当下,选择“按揭买房”已成为诸多刚需购房者购房的主要方式。那么申请房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?天津中原市场数据研究分析中心市场研究员张玉提醒购房者,在贷款购房时,有一些看似不重要的环节也应予以关注。

首先,购房者应当向征信管理部门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,确认能否贷款。如果一个人有过不良的信用记录,如逾期不归还信用卡欠款等,且不良记录超过银行相关规定的话,不管其他条件如何,都无法获得贷款。

其次,申请按揭贷款后,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。申请按揭贷款,银行与购房者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。张玉提醒购房者,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,作为借款人,应当妥善保管合同和借据。

第三,提供本人住址要准确、及时。贷款发放后,借款人与银行的联系并没有就此结束,而是进入了新的阶段。为更好地享受银行为借款人提供的贷后服务,借款人搬迁新居后,切记一定要将新的联系地址、联系方式及时准确地告知贷款银行。如果没有及时告知银行的联系地址、联系方式,将会影响借款人及时享受银行提供的各项服务。若收不到贷款银行的有关通知,还可能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。

最后,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。对于已经办妥房产抵押的住房贷款,当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,借款人可以拿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《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》前往房产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撤消手续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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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编辑:李宝员]